江苏省环保失信将被加收电价

添加者:zhangpeng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次数: 586

2019年1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江苏省信用办印发了《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借鉴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模式的基础上,保留了江苏环保信用“绿、蓝、黄、红、黑”五色等级划分,并且探索构建了动态化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符合目前环境信用管理要求,具有江苏环保特色,也易于操作。企业环保失信行为频发是失信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失信道德成本低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在环境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能够有效地改善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的现状。日前江苏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和严重失信(黑色等级)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5元和0.10元。该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大执法部门的威慑力,加大环境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一方面,让环保失信“黑名单”更具震慑力,实施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环境保护机制。除了环保行政许可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还被限制上市融资、参与政府采购、限制拿地、限制贷款,以及信贷、担保、融资等金融活动;另一方面,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以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为特点,旨在通过环保方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部门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守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