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河南瑞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添加者:zhangpeng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次数: 932

关于河南瑞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审查,决定不准予以下企业行政许可: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一)升级和增类

1.河南瑞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四级,现升级承试类三级),因提供虚假业绩,决定不予许可。

2.河南恒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五级,现升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因业绩不满足许可条件,决定不予许可。

以上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