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青莲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审查,决定不准予以下企业行政许可:
河南青莲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原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材料,决定不予许可,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再受理相关申请,信用记录报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
以上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