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河南岚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添加者:zhangpeng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 11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审查,决定不准予以下企业行政许可:

1.河南岚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情节严重,决定不予许可,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再受理许可申请。

2.河南金之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情节严重,决定不予许可,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再受理许可申请。

3.河南信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情节严重,决定不予许可,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再受理许可申请。

4.河南品泰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情节严重,决定不予许可,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再受理许可申请。

5.河南韶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情节严重,决定不予许可,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再受理许可申请。

6.郑州智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决定不予许可。

以上信息将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归集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

以上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