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添加者:会员部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 678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经审查,决定不准予以下企业行政许可: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一)新申请

1.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工作经历不满足许可条件,不予许可。

2.河南百事恒业实业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经核查,提供总资产和净资产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不予许可。

(二)升级、增类

1.郑州祥通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申请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业绩不符合升级要求,不予许可。

2.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原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三级,申请承试类二级)。安全负责人非电力相关专业,且高压电工人数不满足要求,不予许可。

二、电力业务许可证(增量配网类)

(一)新申请

1.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员不满足许可条件,不予许可。

以上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