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地方创新实践

添加者:会员部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 839

合同履约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性工程,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撑性工程,同时也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先导性工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一系列关于合同履约、信用监管方面的政策举措,为各级各部门推动信用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信用建设创新实践层出不穷。目前,常州市、盐城市、诸城市、广元市、衢州市等地通过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创新实践,加快构建合同履约领域信用监管体系,营造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市场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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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州市:构建合同履约“跟踪-预警-处置-应用”信用监管机制


常州市把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区域竞争软实力的重要内容,聚力打造信用常州品牌。一是健全合同履约信息归集机制。针对合同履约监管难题,常州市搭建数据融合治理、履约信用预警等服务的合同履约系统,由部门内小范围、小闭环式的管理,扩展到跨部门跨地区的履约信息的大闭环、大范围管理。同时,在常州市信用平台开设“合同履约”专栏,标准化处理363余万条合同信息。归集合同基本信息286余万条,合同履约信息76余万条,涉及93个部门(含辖市区)、52个领域。二是打造合同履约监管大闭环。“合同履约”专栏充分归集各业务部门的合同履约信息,并与合同主体外围风险信息进行融合,再向业务部门推送共享预警信息和归集融合的合同履约信息,业务部门根据推送共享的信息实现合同履约监管以及供应商风险监管,并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置,同时将处置信息进行数据报送,形成了“跟踪-预警-处置-应用”的履约信用管理机制。三是强化合同履约信息应用。如建筑市场“三合一”综合评估平台全程跟踪合同履约状况,履约情况纳入企业诚信分,将诚信分共享至建筑工程交易系统,对严重失信企业,限制参与招投标。


二、广元市:打造“可留痕、可溯源、可追踪”合同履约信用监管跟踪系统


     广元市在全市探索开展合同履约领域信用监管,强化合同履约全流程监管,创新合同履约监管手段,建成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系统,将全市所有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可留痕、可溯源、可追踪”的全过程大数据监管。
一是完善合同履约制度,实现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出台《广元市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和《广元市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实施方案》,从合同编制签订、入库监管到履约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构建合同履约践诺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合同双方履约践诺能力进行研判分析,建立标准化处置机制、预警机制。二是搭建合同履约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可视化。依托广元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部署合同履约全流程信用监管功能模块,搭建全市合同履约数据库。将全市所有财政全额拨付预算单位、金额5万元以上的政府合同全面纳入集中的大数据监管。三是创新合同履约监管手段,强化结果应用。2022年,在市信用平台开设“合同履约”专栏,标准化处理合同信息。将合同监管数据与平台信息归集系统、联合奖惩系统等诸多子系统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将合同履约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汇总和公示通报。

三、诸城市:创新建立“合同履约监管+公共信用评价”机制

      诸城市积极构建合同履约领域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完善合同履约制度建设、搭建合同履约监管平台、建立“合同履约监管+公共信用评价”机制,建立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闭环的信用监管机制,有效降低违约风险,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合同履约制度建设。制定《诸城市合同履约监管办法(试行)》,从合同履约信息归集、构建全过程信用监管机制、结果运用等方面,建立了一套完整独立、职责明晰的闭环监管机制,弥补了合同履约监管方面上位法笼统、操作性不强、管理依据不足等问题。二是搭建合同履约监管平台。诸城市运用创新思维,结合大数据,建设合同履约监管平台,将各类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国企采购、工程建设等合同履约信息全面归集至平台,实现合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合同管理全过程可留痕、可溯源、可追踪。三是创新建立“合同履约监管+公共信用评价”机制。诸城市将合同履约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汇总和公示通报,对违约的主体进行风险提示和提醒。编制《诸城市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信易+”应用场景清单》,对于合同履约优秀的市场主体,进行公共信用评价5到10分的加分激励,市场主体可在评先评优、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招投标、融资贷款、专利申报等方面实施不同的信用激励,引导市场主体履约践诺,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四、盐城市: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监测预警机制

      盐城市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合同履约新型监管机制,创新水利合同履约双闭环管理。对水利合同项目按季履约打分、按年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应用于后续项目招标,并将结果共享至盐城市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接受监督。
一是创新合同履约事前监管。出台《关于在水利招投标中执行<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落实信用报告互认互用的通知》,在监管的限额以上水利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应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签署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给予一定激励措施。2021年8月,在51个水利工程招标项目中,信用报告应用率为100%。二是强化合同履约标后监管。对照《盐城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制度》《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评分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每季度组织市级履约考核工作,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借用资质行为。印发《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对已经结束的招投标活动回头看,检查招投标主体是否存在违法分包等失信行为。近两年对各县(市、区)共18个标段,开展标后监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三是开展合同履约信用警示和约谈。针对发现的失信行为,开展单位约谈,督促被约谈单位限期内主动修正和整改失信行为,有效提升企业等主体主动履约践诺意识,被约谈单位数量逐年减少,实现全市范围内未违法分包转包和借用资质投标行为零增长。

五、衢州市:以信用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合同履约监管

     衢州市秉承“服务+监管”理念,以互联网为依托,建立交易、服务、监管于一体的合同履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深度应用标后监管数据,实现合同履约数据互联共享。
一是探索合同触发式支付模式。延伸项目监管范围,开发合同履约监管和问题交办管理功能模块,有效破解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前期评审和后端履约监管缺位问题,特别是针对政府合同中包含对赌协议条款的,探索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和财政支付结算系统直连,在合同正常履约情况下,当合同相对方达成对赌协议条款时,实现触发式结算。二是开展政府合同履约智能分析。开发建设数字化分析大屏,分区域、分类别、分金额动态展示合同履约状况。针对重大建设项目,基于地理信息技术和定位技术,在地图中实现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在地图上,根据区划聚合展示重点项目数、项目进展、履约状况等。三是探索电子合同的在线签订和履约智能监管。通过提供统一的合同签署服务,实现合同的在线签署,支持流程化的多方签署,适应多种合同签署场景。支持电子营业执照认证、实人认证、CA证书认证、视频认证等多种签署认证方式,保证签署意愿的真实性。同时提供合同归集服务,部门可以集中管理自己的合同,包括合同的查询、统计和分析,随时随地掌控自身合同情况。

加强合同履约领域信用建设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一环,也是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未来,各级地方政府应当立足新时代,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增强诚信守约意识,提升合同履约率,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完善合同履约制度建设。从合同编制签订、入库监管到履约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建立了一套完整独立、职责明晰的闭环监管机制,加强合同签约监管。二是搭建合同履约监管平台。结合互联网,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能力,将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嵌入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实现合同履约监管数据跨部门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多部门多系统业务协同。三是创新合同履约监管手段。依托数字化等先进技术对合同签约、履约、违约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置和分析,建立合同履约提示、违约预警等机制,创新履行监管手段,实现合同履约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四是强化合同履约结果应用。将合同履约情况纳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项,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分级分类监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准入、政府财政性资金补助等领域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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