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推行“信用+”模式 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添加者:会员部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 288

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河南省许昌市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建立信用评价机制,推行“信用+”模式,全力打造公平竞争、公正透明的交易平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许昌已累计开展信用核查29.2万余次,核查主体13998家。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把事前承诺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入场券”,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各方交易主体在参与交易活动前签订信用承诺书,接受公众、行业监管部门及相关经营主体监督,并以此代替公共资源交易所需的财务报告等证明材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向信用中国(河南·许昌)平台推送企业和招标人诚信承诺信息 1.1 万余条、评标专家信用承诺书3923份。


许昌市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评标专家及代理机构实行“一标一评价”工作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到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并向信用中国(河南·许昌)平台推送;同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信用加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置力度,从根本上规范招标投标经营主体行为。截至目前,许昌已入库招标人(采购人)1918家、投标人(供应商)20924 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601家。


在此基础上,许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对接,实现项目招标投标全程自动核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截至目前,许昌已累计开展信用核查29.2万余次,核查主体13998家,其中奖惩对象涉及红名单企业6355家、黑名单企业79家,反馈奖惩信息24387条。红名单企业可直接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参与交易。针对黑名单企业,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做好答疑解惑及政策宣传解释,加大对符合信用修复规定投标企业的指导力度,帮助其重塑信用,服务企业稳定发展。


此外,许昌还积极构建政银合作新模式,搭建公共资源交易“标后金融平台”。金融机构以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履约评价和监管评价结果建立信用评价模型,结合企业社会信用情况,为经营主体创新提供中标贷款等金融服务,助力企业项目快速落地。


“我们将不断强化信用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有效提高交易活动当事人对信用的关注度,营造更加诚信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许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