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文件信用要点梳理(2024年第四季度)

添加者:会员部  发布时间:2025-01-15  浏览次数: 14






2024年以来
国家部委出台了哪些涉及信用、数据的政策文件?
小编梳理形成第四季度信用要点
一起来看!


10月份



10月10日
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中提及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监管、失信惩戒、信用修复、诚信文化、征信服务六方面信用工作。



10月12日
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规范》全文分为七个章节,共27条,聚焦于我国境内开展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旨在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指向的三种活动:即治理、开发(包括再开发),(最终)向市场(公平)提供各类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


10月1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意见》指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分类监管、强化部门协同、夯实属地责任、落实约束惩戒,持续健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意见》要求,要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举措的研究,合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审计监督。


11月份


11月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信用承诺方面,《通知》明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加强承诺后监管,依法依规将违反承诺或承诺不实等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通知》提出科学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在信用约束激励方面,《通知》提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推进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解决严重失信行为反复出现、异地出现的问题。


11月7日
科技部发布《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共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遍适用于各类科研单位的科研诚信工作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为进一步突出实用性、操作性,第二部分选取科研单位普遍关注的管理机构运行、实验数据管理、论文发表前诚信审查、科研成果核查、科研失信行为查处等关键环节和实务工作,形成了更为具体的单项参考文本。后续将根据相关使用情况和实践发展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11月8日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此次《行动方案》设定了具体目标:到2026年底,质量认证有效性全面提高,认证行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认证监管精准有力,认证活动依法合规,认证人员专业敬业,认证结果真实有效并得到广泛采信,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评价体系逐步完善,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大幅提升。


11月14日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推动完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共享;依托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等制度;对违背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施联合惩戒;违背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活动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11月27日
财政部公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存在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违法执业被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批准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等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办法》规定,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的从业限制等措施外,对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还应当实施三类措施:一是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二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是不予授予财政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11月29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并对目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纳入的13类公共信用信息、清单所称的失信惩戒、失信惩戒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对象、三类失信惩戒措施进行说明。



12月份


12月2日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将设备可靠性指标、质量监督检查报告等纳入电力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风险联合监测;健全以安全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12月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三方面入手,发挥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为保险机构发展内贸险业务提供支撑。一是安全有序开放信用信息。二是推广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三是强化内贸险业务对接。


12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的通知》,要求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一方面,在政府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引导下,搭建线上、线下对接平台,促进银企面对面交流、点对点互选;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组织好中小企业登记融资需求,并将需求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共享。


12月25日
国家数据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意见》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关键,以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企业竞争力,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提升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12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从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加快数据技术创新、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展数据流通交易、强化基础设施支撑等方面作出了部署。
(来源:国信高端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