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新的五年规划也呼之欲出,这是一个具有承上启下意味的重要节点。展望今年全国两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如何进一步发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将成为信用领域各界关注的焦点。
解决拖欠账款,是对民企的尊重与支持,更是为政务诚信建设注入强大动力。从制度层面看,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失信惩戒机制,让恶意拖欠行为无处遁形;从执行层面讲,政府和国企要带好头,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做到“应付快付、应付尽付”,为全社会树立诚信榜样;从监督层面出发,要加强对资金流向、还款进度的全方位监督,确保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师韩其芳建议,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强化失信惩戒,完善政企常态化交流沟通、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尽最大努力推动落实解决账款拖欠问题。继续发挥政府和央企国企带头清欠作用,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清偿长效机制。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全联并购公会常务会长、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建议,国家清欠计划实施要根据行业、账期特点,优先向保民生、高端技术等重点民营经济领域予以清欠。此外,中央财政应督促各级财政对民企拖欠进行清偿,并且设置拖欠企业监管系统,试点以应收账款证券化、专项贷等方式加速资金流转。
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断加强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建设,积极构建覆盖各类信用主体的协同修复机制,推动实现信用修复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的转变,切实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
2025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彭静表示,今年将继续关注民营企业,希望优化信用修复机制的流程,探索“信用修复一件事”集成服务。建议通过立法来统一标准,用技术来优化流程,建立信用修复的“快速通道”,以便让部分非恶意的失信企业能够迅速恢复信用。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尽快推进商自然人个人破产法立法工作的建议》,建议尽快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破产法》立法程序,明确立法目标,以保护“诚实而不幸”的商自然人为核心,为其提供债务豁免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建议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平台,整合信用数据,建立信用评级和修复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集团铁岭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史洪斌提出,完善征信体系,政府应加大对征信体系的投入,完善征信数据收集、处理、分析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管;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于因非故意原因导致征信记录不佳的企业,应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为其提供申诉和纠正错误记录的机会;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政府各部门之间打破信息孤岛,提高信用信息的利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人民网开展的第24次全国两会调查显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超七成网民选择了“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并期待“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建议,加快建立健全规范商业平台信用信息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大技术支撑,拓宽第三方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渠道。实现信息高效汇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政府部门与商业平台信用信息公开同源同步。同时,市场监管方面要对第三方企业信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开展集中整治,遏制乱象,恢复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建议,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品牌影响力大、信用风险低的连锁经营类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以企业整改并重新验收的方式代替公示、罚款,避免不必要舆情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安保集团项目部副经理黄大勇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补充完善配套的办法举措,建立健全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和行业黑名单机制,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
近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成为21世纪以来第2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细数历年“三农”工作指导文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呈现出由点到面的发展特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林水栖拟提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建议》,建议由国务院牵头制定《农村信用管理条例》,探索构建三维评估模板,针对产业链从“基础信用(资产状况)+行为信用(履约记录)+潜力信用(产业前景)”多维度匹配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农村产业特点开发个性化、差异化金融产品,比如开发“信用+农机共享”“信用+冷链仓单质押”等产品、试点土地经营权信用质押贷款等。
近年来,我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围绕“数据归集—分类监管—应用拓展”主线,构建了覆盖全面、动态精准、协同高效的信用治理体系,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表示,企业应该主动避免参与“内卷式”竞争。他建议,将此类竞争中的明显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对企业的融资、发债等经济活动至关重要,若因“内卷式”竞争被扣分,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资本运作,从而在经济底层逻辑上约束企业行为。
我国信用数字化工作已从“数据归集”迈向“智慧应用”阶段,通过政策创新、技术驱动与场景拓展,形成了“精准监管—普惠服务—区域协同”的立体生态。随着信用数字化工作的深化应用,信用体系将进一步支撑高质量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省委会主委成岳冲建议,建设“管用”的全国统一信用大数据平台,推动信用大数据“一端全量归集、多终端调用”。他表示,可以设立信用大数据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联席协商,构建统一的国家级信用数据中枢平台,实现金融、社会公共、商业信用大数据跨地域、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全量实时归集,同时制定《信用数据采集与应用国家标准》,建立覆盖13.6亿自然人和1.5亿市场主体的全维度信用数据库。
来源:源点cr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