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已经半年度收官
在这上半年里
信用领域都发生了哪些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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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成功召开,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全部完成整合;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上线... ...
源点信用梳理形成半年度信用大事记,一起回顾这一段时间信用建设的精彩时刻吧~(点击下方标题,查看原文)
一月大事记
1月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指引》就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这一内容提出,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统一制定兼容各领域的信用修复规则,强化各有关部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工作协同。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依法依规强化信用约束;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政府投资基金信用建设和信用信息登记,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投向的指导评价。
从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了解到,我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经实现全覆盖,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已被纳入统一代码制度管理范围,它在提升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代码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国已有超过6000万家企业、1.25亿家个体工商户以及700余万家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科学谋划、系统部署今后一段时间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规划》提出: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1月26日,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发布《关于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名单认定、列入、公开、推送、信用修复等信用管理工作,强化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约束。同时,综合分析欠薪问题产生原因,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的教育、规范、震慑作用,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月大事记 按照《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15号)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指导有关方面做好资产划转、数据移交、人员安置等工作。截至2024年末,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完成辖区内平台整合。 2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行动方案》明确了5方面19项重点任务,着力破除消费者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群众利益,全面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 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文件指出,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2月28 日,由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GB/T 45255-2025)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国家标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 由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该标准从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表示方法及含义、评价周期、评价验证、评价应用等方面,规定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技术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应用提供参考,对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三月大事记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3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5年征信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条线要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努力开创征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推动央行基础征信服务扩容提质增效,做优做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征信支持力度,有效增加专业化特色化征信供给。全面从严加强征信监管,构建严密有效的征信监管体系。 今年“3·15”晚会聚焦“共铸诚信 提振消费”主题,关注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数字经济等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晚会坚持维护消费者权益、守护公平正义、大力提振消费,着力推动构建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3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提振消费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强化失信约束,健全清欠长效机制;完善家政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和信用体系;落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政策;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3月22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印发实施《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 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上线运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助力经营主体高效便捷开展信用修复,全面支撑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统一平台实现了“统一入口、异地修复”,向经营主体提供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违法失信信息的查询和信用修复服务,实现一键获取违法失信信息,一键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 3月31日,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意见部署了23项政策举措,涉及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等5个方面。 四月大事记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人民法院深化交叉执行、规范执行工作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失信名单人数实现10年来首次下降。2025年一季度,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39.42万人次,同比继续下降9个百分点,同时人民法院完成信用修复超40万人次,失信名单人数延续2024年的负增长趋势。通过惩治失信和规范执行齐头并进,人民法院助力经营主体乘“信”再出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4月9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围绕提升服务供给质量、促进便利消费、完善支持政策、优化消费环境4个方面提出12项重点举措。《通知》提出,加强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并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强调“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优化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和服务,依法依规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加快“家政信用查”APP和小程序互联网全平台覆盖,实现“家政信用查”与地方家政信用信息平台互通。鼓励地方探索归集消费者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评价信息并依法依规进行展示。强化家政服务员信用核查,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依法依规向消费者展示家政服务员从业信息。 4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重点举措清单》,提出37条重点举措。《清单》三处提及信用建设,一是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双随机监管,强化协同监管。二是在精准帮扶、开展靠前服务方面,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开展广告合规助企、“信用+服务”、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等行动,以及全国“质量月”、质量技术帮扶“你点我帮”、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等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精准帮扶政策。三是组织“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风采巡礼展,深化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标准,参加各类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促进人员能力不断提升,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 4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共同修订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从10个方面对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进行了明确规范。 4月18日,财政部印发了《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共14条,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会计奖惩信息的归集范围、时间与载体,异议提出与错误更正等有关要求。 4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金融举措,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与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加大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力度。例如,在重庆设立陆海新通道基金,支持重庆设立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中心,支持重庆在中新(中国和新加坡)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项下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建立与新加坡金融机构协同联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搭建跨境征信服务平台。 关于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的开放,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表示:在金融领域,包括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绿色债券的评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等。 4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暨工作部署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共同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务实举措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台阶,重点做好八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政务诚信建设,二是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的刚性归集,三是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四是依法依规落实失信惩戒措施,五是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六是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七是深化信用信息在金融服务中的开发利用,八是提升地方信用建设水平。 4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以“助力重塑信用 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活动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围绕“建平台、深调研、强帮扶”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设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二是开展系列走访调研;三是实施系列帮扶指导。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法律共9章,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附则,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五月大事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信贷+”服务模式 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力支持小微外贸企业,依托进出口贸易场景及订单、物流等数据要素,提升信用评估和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稳外贸稳增长;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优化信贷结构,做好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小微企业法人服务;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推动提升数据质量,指导金融机构有效对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自我声明行为,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通信建设工程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信用信息的认定、归集、共享、公示、应用、修复及监督管理,推动信用评价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利用现有资源,分类归集通信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信用信息,探索建立行业企业信用档案,筑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数据基础。 5月13日,为深入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持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国家卫健委、中国计生协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提出完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托育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常态化监管,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检查、问题隐患动态整治、数字化智慧化监管以及信用管理“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表示强化融资增信方面,重点破解企业“贷款难”、银行“不敢贷”问题。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继续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精准做好银企对接;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为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提供支撑。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方面,重点破解政务失信、合同履约不到位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完善政府拖欠行为认定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强化合同履约跟踪核实,将政府签订和指导签订的合同履约情况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破解信用修复难题方面,此前信用主体需要向涉及信息公示的多个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修复流程和标准不尽相同,修复结果也难以及时共享。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推动信用信息集中统一公示,实现“‘信用中国’一口受理、全线上办理、全流程跟踪”,对完成修复的信用主体及时停止公示信息、移出失信名单、依法依规解除相关惩戒措施。 5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联合印发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支持精准性、落实监管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 5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明确在农业、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等重点领域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培育一批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和供应链中心城市。《行动计划》提到,建设数智供应链实验室、数智共享平台,加速数据流转和信息交互,为链上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赋能、市场开拓、融资授信等支持,打造紧密耦合、高效协同的供应链集群。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供应链信用数据库,提供公共信用评价和风险预警服务,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规范发展基于真实贸易的供应链金融。 中办、国办:加快建设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信用体系 5月29日,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建设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披露信用信息、惩戒严重失信行为。 5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对纳税缴费信用的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应用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办法》整合了2014年以来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规定,在保持评价制度和评价结果基本稳定的同时,聚焦经营主体反映的热点诉求,旨在进一步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以此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月大事记 6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对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在坚持原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对评价的档次、依据等做了调整:一是在原有法院判决案例和相关执法行政部门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案源信息。二是将“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档失信等级调整为“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三档,并相应从严调整了评价标准。三是精准加大惩戒力度。对失信行为涉及向医疗保障部门(含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行贿的,或在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围标串标的企业,一律按“特别严重失信”顶格处置。对“特别严重失信”生产企业,在中止其全部产品在评价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的同时,中止其涉案产品在所有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四是完善相关程序。进一步完善失信行为的纠正措施,鼓励企业通过降价纠正,不再保留慈善公益捐赠的方式。 6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4)》,主要包括特辑、全年工作综述、监管执法成效、法治建设、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竞争宣传倡导、国际交流合作和地方工作等内容。报告指出,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牢牢把握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重点,加大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全年办结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1件,对1件拒绝、阻碍调查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643件;报请国务院颁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大力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立案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72件;深化反垄断国际合作,与意大利等4个国家签署合作备忘录;举办全国公平竞争大会和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积极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6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共三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主体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监管强制措施,且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依照《暂行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了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被列入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可以采取的管理措施。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对列入、移出名单的具体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列入名单满3年将移出名单并解除管理措施。同时规定了事先告知、异议处理等程序,充分保障相关主体知情权、申辩权。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严重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列入名单满1年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移出,明确了提前移出条件、审核期限等。 6月7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2023—2024年)验收结果的通报》。文件指出,经综合评估,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新区、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郴州市、海南省三亚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等16个试点地区均通过验收。文件表示试点地区在试点工作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品牌建设、优化信用消费环境、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方面形成和积累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对助力当地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6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帮扶中小微企业的通知》,明确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让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惠及广大企业,更有效帮扶中小微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出台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政策措施,推动定制开发质量融资增信专项产品,促进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共享,优化质量融资增信办理服务,引导用好质量融资增信资金,持续创新推动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加强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培训和宣传,加大质量融资增信工作保障力度。 6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陆家嘴论坛宣布八项重磅金融开放举措,其中,“设立个人征信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个人征信产品,进一步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为重要举措之一。 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外发布。方案着眼于信用修复制度的有效实施,从十个方面对信用修复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方案提出,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完善失信信息分类标准,明确信用修复申请渠道,简化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压实信用修复办理责任,明确信用修复办理期限,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健全异议申诉处理机制,协同推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高效修复信用,规范征信机构使用信用信息行为。 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下 社会共识逐渐形成的大背景下 社会信用正在成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 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发展 提供稳定基础和良好环境 2025上半年的奋斗 攀登信用高峰的脚步未曾停止 我们要以 动起来、快起来、跑起来的工作态势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 对信用行业有哪些展望 快来评论区留下你的声音~
来源:源点苏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