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 | 信用承诺实践创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添加者:会员部  发布时间:2025-11-17  浏览次数: 135

信用承诺制度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机制,也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市场服务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在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地方各行业、各领域不断探索创新信用承诺制度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在经济社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和地方层面要进一步推动信用承诺制度发挥更大制度优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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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方层面主要建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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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部署推动实施


1. 信用承诺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顶层制度文件中,将信用承诺制度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进行安排部署。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要求在安全生产、统计、医药卫生、教育、科研、司法等领域建立完善诚信承诺制度,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梳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要求在科研、纳税等领域实行信用承诺制,推广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


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在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中明确要求,推广告知承诺制。

2. 信用承诺制度是政务服务改革中的制度创新


在政务服务改革中,通过引入告知承诺制、容缺事项承诺办,从制度创新层面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2018年9月,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依法推动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方式,将“实行告知承诺”作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四种管理方式之一,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2020年10月,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中,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特别提出在户籍管理、经营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要抓紧推行、尽快落实告知承诺制。


2024年1月,在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中,要求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推动审批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


(二) 地方探索实践并取得积极成效


1. 地方探索实践情况


在国家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和指导下,各地方先后出台信用承诺制相关制度文件、事项清单、示范模板等,在实践中规范开展信用承诺制应用。


一是出台制度文件。大多数省份如江苏、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等都制定了省级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工作通知、工作指引或实施方案、实施办法,明确信用承诺制度使用范围、适用对象、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对工作流程、信息归集公示及应用等进行规范,强化核查与监管。


二是编制事项清单。河北、安徽、福建等地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确定适用信用承诺制度的事项清单,以清单制推进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


三是制定示范模板。各省工信、司法、交通运输、税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均在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中制定信用承诺书模板或示范文本,规范各行业领域信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提醒办理人违背承诺后需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各行业、各领域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信用承诺制度应用。例如,在司法服务领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经济困难群众等社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难度和负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在交通运输领域,运用信用承诺制简化行业经营主体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在税务领域,企业税务注销等事项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为A级纳税人推出“承诺制”办税举措,拓展信用办税广度、深度,有效倡导诚信涉税理念;在医疗卫生领域,将证明替代型信用承诺广泛应用在意外伤害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办理、定点医药机构新增申请等业务办理中,提高了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2. 地方探索实践成效


(1) 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


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时,可以享受便利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的同时,也缩短了等待时间和投资周期,进一步释放经济运行活力。例如,重庆市建设项目环评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压减办理时长96%以上,累计16000多个项目环评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涉及总投资12.45万亿余元。


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以签署投标承诺的方式免缴投标保证金,“一诺抵万金”,为企业减轻负担,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例如,宁波市在建筑工程领域,推出与企业信用挂钩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政策,为2600多家投标人在250多个项目中实施信用承诺免缴,总计减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5.6亿元。


(2) 规范市场服务,激发消费潜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龄化加剧以及独生子女政策的逐步放开,消费者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但是家政服务市场存在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规模小散、企业管理弱化、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消费者不敢消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为解决以上问题,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一些地区通过推出信用承诺制,有效规范了家政服务市场秩序。例如,宁波市积极推进信用家政集成服务承诺,组织加盟企业开展信用承诺,依据承诺的兑现情况开展加盟企业信用评级并配套形成监管闭环,打造家政服务行业优质生态,累计产生订单20万余件,群众满意率96%以上,加盟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万余个。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标配,汽车修理行业日渐繁荣,但是汽修行业长期以来诚信经营水平较低,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时有发生,“买车容易养车难”。为规范汽修市场,一些地方引入信用承诺制,有效整治了汽修市场乱象。例如,温州市全力构建“企业真心承诺、认真践诺”的监管闭环,甄选69家信誉良好企业争创试点,发布承诺宣言,建立行业工会保证企业践诺压力,组建互查小组巩固企业践诺动力,企业自发成立诚信联盟,共创诚信经营生态,累计吸引消费者5万人次。


(3) 释放信用红利,优化营商环境。


在行政事项改革中,通过实施审批替代、容缺受理等告知承诺制措施,减少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例如,西安市按照申请主体信用级别,实施“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模式,证照平均办结时间缩短40%以上,企业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减少50%以上,多个事项实现了“即来即办”。


在信用承诺制度实施过程中,通过践诺跟踪、违诺惩罚、失信惩戒等措施提升了监管水平,减少了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例如,宿迁市将践诺违诺情况与市区沿街商铺商户信用积分挂钩,对照信用承诺书条款以及践诺、违诺情况,公示信用积分增扣信息,在近7000家沿街商铺商户中只产生一般失信商户6个,重点道路沿街商铺商户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下降70%。

(4)创新治理手段,实现多元共治。

将信用手段引入社会治理领域,充分发挥信用承诺制度的柔性约束作用,通过诚信文化和诚信理念宣传引导,有效解决刚性制度较难解决的社会治理难题。例如,天津市推行共享单车承诺制,以信用手段引导市民主动规范停车,规范交通秩序,从源头消除相关安全隐患和市容顽疾,有效解决了共享单车不规范停放问题;荣成市将信用承诺引入乡村治理,通过“编诺一承诺一示诺一践诺—兑诺”,构建起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新型乡村治理机制,农村不文明行为由10%下降到不足1%o,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了22.8%,推动乡村治理走向善治。


(5)推动主动自律,营造诚信环境。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信用承诺,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业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例如,苏州市引导全市医疗机构及其科室、医务人员签订信用承诺书,通过部门网站对外公示,引入信用承诺制后,苏州市医疗卫生领域年度违诺被处罚、记分数量明显下降,高风险单位数量动态下降,有效缓解了医患矛盾;福州市对从事养老服务业的社会组织、企业及经营者实行信用承诺制,签订的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示,提高了养老服务行业信用意识,督促养老服务行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诚信经营,保障了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节选自图书《信用蓝皮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报告(2023—2024)》中“信用承诺实践创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章节。


 作者冯彩虹,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副处长

来源:国信高端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