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 | 打破壁垒、协同联动,积极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

添加者:会员部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次数: 70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完善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失信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2024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明确信用修复“一件事”4条具体事项: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公示、信用数据共享、信用产品应用的范围持续拓展,失信行为主体被限制和约束的领域也逐渐增多,一方面体现了失信约束作用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对信用修复工作提出了迫切的新要求。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信用修复是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错、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的重要举措之一,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对信用修复开展了有益探索,但还存在多平台申请、多条线规则、多部门跑路等诸多问题,仍需探索建立更为完善的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机制,帮助企业重塑良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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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方层面主要建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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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方均对信用修复工作的深化和优化做了大量探索,信用修复工作机制逐步得到完善,并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等手段,有效提升了信用修复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一)国家层面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委在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制度和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1.政策框架不断完善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1月印发实施《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信用修复的流程、标准和责任部门,建立了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出要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这些制度文件的出台,为信用修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信用修复渠道逐步拓宽


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各级执法部门逐步统一了信用修复的修复途径、完善了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流程。同时,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出了多样化的信用修复服务,如在线提交修复申请、实时查询修复进度、及时告知修复结果等,提高了信用修复的办理效率和便捷程度。


3.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不断加强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积极推动“信用中国”网站与各行业部门系统的协同联动,2024年1月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互认,有效避免“多头修复”“重复修复”等问题,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减轻失信主体负担。


(二)省级层面进展情况


各省级行政区积极探索和实践信用修复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以下是部分地方在推进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具体做法。


北京市:北京市通过构建“互联网+信用修复”平台,实现了信用修复申请的在线提交、进度查询和结果反馈。同时建立信用修复专家库,对复杂或争议性的信用修复案例进行专业评审,确保修复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河北省:河北省采取双向信息推送(即对系统平台推送的修复办件和不宜通过信息化平台推送的修复办件,分别建立催办提醒工作程序)、数据智能核验等方式简化修复流程,实现了32个部门涉及的7个系统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并将原有涉及多部门的24套表单优化整合为3套表单。同时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均设立了修复专窗,为失信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对涉及建立修复指引、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事项进行系统梳理,逐项确定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将多项表单整合为“一张表”,实行“多表合一”“一表申报”。


上海市:上海市在“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上上线了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使得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主体可以方便地在线提交修复申请,并实时掌握修复申请的进展。


浙江省:浙江省在“浙里办”上线信用修复“一件事”专窗,企业主体登录“浙里办”App,在线提交修复申请材料,即可实现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工作协同,提升了浙江省信用修复业务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对有效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发挥积极作用。


广东省:广东省建立了企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机制,通过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梳理优化不同信用平台间的修复标准、文书和流程,实现了数据的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同时制定并公布失信信息修复指引“一张图”,明确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内容。


重庆市:重庆市通过构建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修复机制,将信用修复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行政处罚等相结合,形成了信用修复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同时建立信用修复回访制度,对已完成修复的企业进行定期回访,确保修复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云南省:云南省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信用修复“一件事”相关数据信息,并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通过数据接口、物理归集等方式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信用修复数据。


(三)地方创新做法案例


各地在推行信用修复工作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如在完善信用修复服务机制、提升信用修复技术水平、优化信用修复办理流程以及创新信用修复实施方式等方面均有所创新,下面以杭州市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成果为例具体阐述。


1.“一套指南,全部门规范”,助推改革驶上“快车道”


杭州市于2023年6月印发实施《杭州市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并配套编制《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操作指南》,突出“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修复标准。以《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为指引,结合国家部委关于企业信用修复的相关要求,对信用修复方式、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梳理形成一套符合实际需求、程序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信用修复指南。


二是规范材料清单。结合35个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和现行15类信用修复规则,按照规范精简原则,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对不同信用平台、不同失信行为认定部门需要企业填报提供的38份材料进行梳理,去重精简至3份材料。


三是规范办理条件。明确规定信用修复由经营主体主动提出申请进行修复,按照“便捷规范并重”的原则,统一企业情况说明模板,明确企业履行处罚义务、改正违法行为和预防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等必须说明的情况,同时企业可选填行业贡献、社会公益等情况,引导企业合规诚信经营、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感。


2.“一次不跑,全流程网办”,打通修复便捷“新渠道”


推动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上线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功能,改变“三个局面”。


一是实现“一窗申请”,改变线下多次跑局面。依托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实现信用修复受理、分发、审批全流程线上运行,改变以往企业线下开具信用修复证明的局面。部门审核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企业跑部门从2~3次压减到零次跑。


二是实现“一页申报”,改变重复提交材料局面。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功能一次性填报相关数据项,上传难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证明材料,改变以往企业需要在不同信用平台上重复填写的局面,企业申请填报字段从34个压减到4个。


三是实现“一网通办”,改变多平台不同步局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申请专窗,企业可通过专窗就企业的一条或多条失信记录向一个或多个失信行为认定单位申请信用修复,实现一键申请,多平台修复,申请平台从3个压减到1个,改变以往多个信用平台分头、多次申请的局面。


3.“一处申请、全平台修复”,打通信息壁垒“共享道”


杭州市建立健全信用修复保障机制,打通“三层壁垒”。


一是建立共享机制,打通跨层级壁垒。建立代办工作机制,解决“跨层级多平台同步修复”痛点。企业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信用修复“一件事”专窗,可启动多平台修复流程,通过市级主管部门代办,实现跨层级多平台信用同步修复。


二是建立互认机制,打通跨部门壁垒。通过整合部门服务职能,强化平台集成、机制集成、数据共享,以“整体政府”理念全面重塑政务服务模式,推动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修复结果互认。


三是建立第三方函告机制,打通政企间壁垒。企业在官方平台完成修复后,若发现在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仍然在公示失信信息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函告第三方平台,实现政府和市场平台的同步修复,助力企业在各类市场交易机会中重振发展信心,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节选自图书《信用蓝皮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报告(2023—2024)》中“打破壁垒、协同联动,积极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章节。


 贾悦,杭州市经济信息中心(杭州市信用中心)专职副书记,正高级工程师

来源:国信高端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