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4 日,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已拉开帷幕,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也已开幕。2026 年作为“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一年,明确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思路与政策方向意义重大。在此关键节点,众多代表委员围绕“信用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小编将此进行梳理,形成合集,以飨读者。

1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火林:加快推进全国社会信用立法进程,健全跨领域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信用经济
李火林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提出建议,呼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让信用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李火林看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一些制约发展的短板也逐渐显现。如在法治保障方面,缺乏统一的社会信用上位法。具体来看,虽然全国各省已陆续出台社会信用条例,但全国性社会信用立法尚未完成,导致各领域信用管理存在标准不一、协调不足等问题。
与此同时,信用信息共享仍存在一定壁垒。李火林表示,数据开放共享的信用制度规则尚处于探索阶段,尚不能充分满足实践需求。
从市场层面看,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也还有提升空间。国内信用服务产业未成规模,信用产品和服务供给类型有限,在多样性、创新性及供给质量上仍有待拓展。
围绕这些问题,李火林建议加快推进全国社会信用立法进程,健全跨领域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信用经济。
“信用不仅是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也是一种重要的发展资源。”李火林表示,随着制度不断完善、应用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将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也会让信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分量越来越重。
2
全国人大代表、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木工班班长周培:统一制度明确信用修复条件、流程和时限,构建“纠错—修复”闭环
“全国缺乏统一的信用修复标准,各地、各平台要求不一,企业面临材料繁杂、审批周期长等问题。”2026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木工班班长周培表示,即便符合条件也难以快速消除不良记录,严重影响企业招投标、贷款和政策支持。许多平台“只录不删”,形成“一次失信、长期受限”的不合理现象。
周培建议,应通过统一制度明确信用修复条件、流程和时限,构建“纠错—修复”闭环。要求平台建立更新机制,对已履行义务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处理;根据失信程度实施分类修复,对轻微失信适用简易程序,并定期清理过时信息。
他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内部操作”为名的违规代办中介,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开修复流程,阻断灰色产业链。同时,依托大数据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建设线上信用修复统一平台,实现全程网办,用数据核验替代重复提交材料,为企业减负增效。
“信用体系不应只有惩戒,更应有修复。”周培表示,建立高效、透明的信用修复机制,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失信受惩、纠错可复”的良性循环。
3
全国政协委员王国仁:加强对头部主播等网络公众人物的信用分级动态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王国仁建议,加强对头部主播等网络公众人物的规范管理,实行实名备案制、信用分级动态管理,对造谣传谣、流量造假、低俗带货等行为从严从重惩处,引导网络名人守法律、守底线、守公德,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4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原院长秦荣生:建立全国家装企业及关键岗位人员信用档案,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公开
提出由工信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联合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重塑行业标准体系。建立全链条标准规范,推广“产品化整装”模式,建设社区示范场景。
同时,鼓励头部企业研发菜单化、透明定价的整装产品,实现“所见即所得、计价即结算”。支持企业结合地域特色,开发针对改善型、适老化需求的差异化产品线,并将成熟模式纳入国家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目录。
在提升行业效率方面,秦荣生建议,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构建家装产业互联网新生态,诸如延伸智能建造技术,打造国家级产业平台。
保障机制建设方面,他建议全面推广家装资金存管,由商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指导,在全国范围推行家装工程款第三方存管模式,通过银行或具备资质的机构按工程进度节点分期划转资金,从根本上解决预付款风险。
并且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全国家装企业及关键岗位人员信用档案,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公开,同时支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介,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强行业治理与教育。常态化开展针对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的专项治理,同时普及家装消费知识,提升公众辨识能力与维权意识。
来源:国信高端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