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信用建设地方实践经验与创新探索

添加者:会员部  发布时间:2026-10-22  浏览次数: 106

生态信用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抓手,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国浙江、福建、四川、山东等省份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在生态信用制度设计、数据采集、评价体系、场景落地等方面开展了差异化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的实践模式。本文系统梳理全国生态信用建设总体进展,重点呈现典型地区的具体做法与实施成效,为各地推进生态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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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生态信用建设总体进展

近年来,我国生态信用体系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地方落地全面推进,逐步形成“制度引领、数据筑基、标准规范、场景落地”的发展格局,信用赋能绿色转型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凸显。


(一)顶层制度框架持续完善


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其第五十四条明确“国家构建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首次将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专项政策,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浙江、福建、山东、陕西、安徽、宁夏等20余个省份出台企业环境信用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构建了“国家引导+地方创新”的制度体系。


(二)多维数据体系初步形成


生态信用数据来源体系逐步形成“政务数据为核心、技术监测为支撑、交易数据为补充、自主申报为辅助”的总体格局。政务数据方面,截至2026年1月,生态环境部已累计完成全国110万余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归集全量环境违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监管数据;国家能源局建设运行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归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及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为电力行业信用监管提供数据支撑。技术监测方面,卫星遥感、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生态管护、污染排放、产品溯源等领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信用电力指数”监测系统对全国658家电力集团企业及其下属6.8万余家企业开展信用监测。交易数据方面,截至2025年12月,全国核发绿证29.4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8.93亿个,全年交易绿证9.30亿个,交易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2025年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8.65亿吨、成交额576.6亿元。自主申报方面,贵州铜仁等地搭建“梵净生态账户”等数字化平台,将企业和个人生态保护、绿色生产生活行为量化为生态积分并归集应用。


(三)多维度评价体系逐步成型


已逐步形成覆盖企业、个人、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主体评价体系:监管导向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和重污染行业企业,实行“绿蓝黄红”四色分级管理;价值导向型全域生态信用评价体系突破传统合规评价局限,纳入GEP贡献、生态产品供给等正向指标;电力、林业等重点行业加快形成专项评价标准。信用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加速研究制定,评价的规范性和可比性持续提升。


(四)多环节应用场景持续深化


绿色金融、信用监管、生态交易、社会公共服务等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绿色金融方面,截至2025年末,全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44.77万亿元;“十四五”时期全国绿色债券累计发行5.2万亿元、余额2.4万亿元,规模位居全球前列,生态信用相关信贷产品占比不断丰富。信用监管方面,各地普遍推行企业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实施“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加强检查频次。生态交易方面,碳汇、生态票证、绿色电力证书等生态产品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生态信用积分逐渐应用于公共交通、景区游览、社区治理等领域。

二、典型地区实践做法

(一)浙江省丽水市:GEP核算与生态信用深度融合模式


作为全国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丽水市率先探索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与生态信用体系深度绑定,构建了覆盖全域全主体的生态信用治理体系。


一是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体系。出台《丽水市企业生态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试行)》等配套制度,明确评价主体、指标体系、评价流程和结果应用规则。正负面清单从生态保护、生态经营、绿色生活、生态文化、社会责任5个维度编制,含18条正面、30条负面事项;配套开展个人(绿谷分)、企业、村级三类主体生态信用评价。企业生态信用评价结果按A、B、C、D、E五级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构建四级GEP核算与信用联动机制。依托2019年发布的GEP核算地方标准,构建“县域-乡镇-行政村-市场主体”四级GEP核算体系,探索将GEP核算结果应用于生态信用评价与绿色信贷授信,实现生态保护成效的量化转化。


三是创新差异化生态信用金融产品。以生态信用评价为基础,推出基于GEP收益权的“生态贷”产品,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预期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无需额外抵押担保,单笔授信额度可达1000万元;推出基于生态信用积分的“两山贷”小额普惠产品,实行“信用分越高、利率越低、额度越高”的差异化定价,10万元以下贷款纯信用秒批秒贷。截至2024年末,全市“生态抵(质)押贷”余额309.97亿元,“生态信用贷”余额51.04亿元,惠及市场主体数万户。


四是拓展普惠性公共服务应用场景。上线个人生态信用积分“绿谷分”平台,将生态信用积分与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生态补偿等场景相结合。市民可凭生态信用积分享受公共交通、景区门票、信用贷款等差异化激励,推动生态信用成果惠及更多市民。


五是打造茶产业生态信用样板。在松阳县试点茶产业生态信用建设,依托“松阳茶叶在线”溯源系统,推动茶叶种植、加工、交易数据上链;创新“茶商E贷”专属产品,将茶叶溯源等可信数据作为产业授信支撑;松阳农商银行推出“茶链通”等茶产业信贷产品,截至2025年10月末,已累计发放产业贷款9000余笔、金额超12亿元。


(二)福建省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与碳汇信用联动模式


南平市依托丰富的竹林资源,在顺昌县创新建立县级“森林生态银行”模式,以生态信用为基础激活竹林碳汇价值,破解生态资源碎片化、经营分散化、价值变现难的痛点。


一是搭建森林生态银行集中运营平台。率先建立 “森林生态银行”,通过租赁、入股、托管、赎买等市场化收储模式,将分散在林农手中的碎片化林业资源集中整合,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资产评估、规模化经营和市场化交易。截至2025年12月初,南平市全市“森林生态银行”累计合作面积达31.24万亩,惠及全市10个县(市、区)。


二是探索竹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依托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整合卫星遥感、地面物联网监测等技术,探索竹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对竹林碳汇增量进行测算,推动碳汇数据动态更新和溯源管理。


三是打造多元化碳汇金融产品矩阵。推出“竹乡情·益农贷”毛竹林权担保收储贷款,以竹林经营承包权为核心抵押,由顺昌县顺林林木收储中心提供收储合作,以经营承包有效期确定贷款额度。同时推广“碳汇贷”“竹塑贷”“竹林认证贷”等林业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竹产业绿色转型。


四是创新碳汇公益交易模式。2019年南平市顺昌县依托县国有林场在全国首创“一元碳汇”公益交易模式,以“1元/份认购10千克二氧化碳当量”的普惠价格,通过微信小程序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开放认购,交易收益直接返还林农或村集体,专项用于林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公益事业。


(三)四川省古蔺县:自然信用与生物多样性金融模式


古蔺县立足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需求,探索建立“自然信用”机制,将生态保护成果转化为可交易的信用产品,为自然保护引入市场化、多元化资金。


一是探索自然信用产品体系。围绕生态保护成果,探索将碳汇、生物多样性、水等自然资本转化为可交易的自然信用产品,研究制定统一的核算方法、认证标准和交易规则。


二是引入国际金融资本支持自然保护。2025年12月,亚洲开发银行执董会批准“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项目”,在古蔺县开展自然信用机制试点,亚行提供约1.5亿美元等值贷款(约10.68亿元人民币,期限25年、含6.5年宽限期)。贷款资金重点投向产业绿色转型、可持续水资源管理与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旅游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四大领域,涵盖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和湿地修复、土壤保育、流域综合治理、低碳农业推广、绿色中小微企业发展及机构能力建设等内容。在自然信用机制方面,项目将生态保护成果打包为可交易的信用产品,涵盖碳信用、水信用、生物多样性信用及可持续土地与生计信用四大类;其中生物多样性信用以珍稀物种保护、栖息地修复和生态系统完整性提升为核心考量,具体核算方法正在研究制定中。2026年4月,“赤水河论坛——国际自然信用研讨会”在古蔺举行。


三是探索自然信用认证登记与市场化交易机制。围绕自然信用产品,探索建立独立审核、认证与登记托管流程,推动实现统一确权、统一登记、统一交易培育的“生态保护—信用生成—市场交易—反哺生态”可持续发展模式,为自然信用市场化交易提供示范。


(四)福建省三明市:固碳积分与绿色信用证普惠模式


三明市作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聚焦林业碳汇价值转化,创新“固碳积分”计量方法,将林业碳汇转化为可用于融资的信用资产,惠及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


一是建立科学的固碳积分核算体系。依托“福农e林”数字化平台,整合林权面积、森林资源等数据,建立林木生长模型,科学测算不同树种、不同林龄的年固碳量。从“文明创建”“固碳生态”“低碳生活”“个人信用”四大维度构建绿色信用体系,将林木固碳量量化为标准化的“固碳积分”。


二是推行“绿色信用证”普惠融资制度。基于固碳积分向农户和林业企业发放“绿色信用证”,作为信贷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核心依据。信用证实行“一户一证、动态管理”,根据固碳积分变化每年更新一次。固碳积分越高,授信额度越高、利率越低,农户在“福林贷”基础上凭固碳积分最高可增加20万元授信。截至2025年9月末,三明农商银行已发放“绿色信用证”9080本,累计授信12.51亿元,覆盖26万农户和企业。


三是完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设立林业碳汇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按一定比例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固碳积分贷款、林业碳汇质押贷款等碳汇类贷款产生的不良损失给予补偿。同步探索财政贴息政策支持,降低农户和林业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25年12月末,林业贷款余额达86.94亿元,同比增长9.72%,“福林贷”入选福建省第五批绿色金融改革可复制创新成果。


(五)山东省临沂市:企业碳账户与工业绿色转型模式


临沂市作为传统工业大市,针对工业企业绿色转型需求,创新企业碳账户体系,以碳信用为基础破解工业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


一是建立企业碳账户与评级体系。依托沂河新区碳融通数智化平台,整合企业碳排放、能耗、环保绩效、绿色技改投入等数据,为试点重点工业企业建立碳账户。依托碳核算模型对比行业基准值生成企业碳评级(碳信用)报告,配套绿色低碳企业白名单,评级结果作为银行差异化授信依据。


二是推出“临碳贷”专项融资产品。联合15家银行机构推出“临碳贷”系列产品,对绿色低碳白名单企业,给予优先授信、利率优惠、额度倾斜等支持,引导企业加快绿色转型。至2026年一季度,全市累计发放“临碳贷”45.1亿元。


三是实施动态监管与激励约束机制。对企业碳账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碳减排成效调整信用评级,并将企业碳评级结果作为银行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引导企业主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三、经验启示

各地实践表明,生态信用建设的核心是将无形的生态保护行为转化为可量化、可评价、可变现的信用资产。制度先行是基础保障,通过明确规则统一各方预期;数据赋能是核心支撑,依托数字技术实现生态行为的精准计量;金融转化是关键动力,通过差异化信贷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市场运营是可持续路径,通过交易机制实现生态价值的市场化变现。进一步推进生态信用体系建设,不仅需要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边界,还需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健全制度规范尤为重要。各地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可参考借鉴以上案例,从完善法规标准、搭建数字平台、健全应用机制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生态信用从“软约束”变为“硬支撑”,让生态保护者得实惠、让绿色发展有红利。


一是完善法规标准,夯实生态信用制度基础。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制度框架,建议由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研究生态信用顶层制度设计,推动健全统一的制度规则、评价指引与正负面清单,明确评价指标、等级划分、动态更新、结果应用的基本准则,统筹推进 GEP核算、碳汇计量等技术标准与生态信用评价规则的衔接,从源头防范各地出现评价标准不一、数据重复归集等问题。各地可在国家统一制度指引下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有序开展生态信用试点探索。针对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细化完善地方试点配套实施细则,针对自然人重点探索以守信激励为导向的生态信用积分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发展改革、金融监管、林业、农业农村等地方部门统筹协调,压实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搭建数字平台,夯实生态信用数据底座。各地可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金融、林业业务系统,按照“数据层、应用层、用户层”分层架构设计,建设区域性生态信用数字化平台。数据层负责归集环境违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碳排放、林权、GEP核算、交易记录等数据,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应用层提供信用画像、绿色授信、碳汇监测、信息披露等监管和服务功能;用户层面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差异化服务入口。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生态行为数据采集的客观性和时效性,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政府加大对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平台运营维护。


三是健全应用机制,打通生态信用价值转化通道。建立健全生态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在绿色信贷授信、利率优惠、生态补偿、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信用不良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精准度。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生态信用评价结果开发“生态贷”“两山贷”“绿色信用证”“临碳贷”等差异化信贷产品,通过风险补偿、财政贴息、政府增信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培育碳汇、生态产品、生物多样性信用等市场化交易场景,推动生态信用在公共交通、景区游览、社区治理等普惠领域的应用。畅通生态信用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渠道,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来源:国信高端智库